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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卡)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 : 2010-07-09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遏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决定从2010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月检制度。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县(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检查方式

各县(市、区)安监站、建筑(安全)协会和施工企业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每月定期县(市、区)进行安全检查。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指导检查内容

主要是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设施情况;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各责任主体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建筑安全施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三、指导检查时间与安排

(一)将肇庆各县(市、区)分成四组,分别为:

1.四会市、大旺高新区;

2.广宁县、怀集县;

3.封开县、德庆县;

4.鼎湖区、高要市。

每月定期巡查一组至二组,每个县(市、区)巡查2天,四组循环巡查;每到一县(市、区)巡查,随机抽查不少于4个项目,并形成巡查制度,自2010年8月起执行。

(二)具体时间在每月月初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发文。请安排参与检查的单位、企业大力支持。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对指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整改、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力的要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将检查形成制度,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切实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七月

 

抄送:各县(市、区)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