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工地的具体要求见《肇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二、所需提交的资料详见受理通知(纸质资料7项,电子版资料5项.其中纸质版资料必须加盖公章,电子版资料分别建立8个文件夹,将相应资料放入即可;所有证件资料要求扫描原件;合同不需全本,只要协议书及盖章页就行)
三、审核程序
收到资料→核对项目名称(对比施工许可证名称)→核查项目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检查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核对示范工地申报信息与提交的资料是否一致→核对各县、市、区安监站是否同意申报→同意申报就在申报表上签意见盖章→打印项目汇总表→不同意就退回
四、所有申报项目,如在评审时期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示范即使通过也将取消评审资格。
五、评审程序
汇总示范工地申报项目,编排行程→在专家库随机选取3-4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评审专家组根据行程安排,自行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评委会通过听取评审专家组组长汇报,观看评审专家组实地拍摄的照片,以及查看有关资料对项目进行评审,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评审通过项目→入选项目需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肇庆市建筑安全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