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平安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站、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我站近期对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工地开工后仍未及时办理“平安卡”管理系统,有部分工地虽然办了卡但未能按照实际施工人数办理,办卡人员数量少、刷卡次数不足、未能及时上传数据等。针对这些情况,为了更切实推进“平安卡”管理工作,有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我站要求城区、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尽快做好以下办卡工作: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要购买好“平安卡”硬件设备,现已开工但未购买设备、装置系统的项目必须在3月20日前落实好购置工作。
二、已购置“平安卡”系统的工地,要尽快安排工人报名办卡,及时通知市建筑安全行业协会进行安全培训。工地负责人员要根据施工实际人数办卡并按规定刷卡。办卡数量不足的工地必须在基础
+ 0.00前落实好工人培训和办卡、补卡工作。
三、部分工程项目没有按照施工进度及时上传资料数据的,应明确由专职负责人及时上传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资料。
以上购置系统、培训办卡、上传数据等工作,各施工企业应在3月25日前落实好,我站将于3月25日后组织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做好的工地作出暂时停工,待落实后方可复工,对消极应付的工地,除停工外还将按照规定进行扣分、经济处罚。
肇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
抄报: 孟广生局长、梁伟雄副局长、贾粤华助理调研员、建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