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建安协〔2014〕001号
关于调整、增补肇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家库的
通知
各会员单位、施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房部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通知》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和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信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字[2009]45号)及《肇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会自建立肇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家库以来,专家库专家在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建筑工程安全相关技术研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审等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使专家库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会对肇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家库进行调整、增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工作范围
1、参与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制定;
2、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建筑工地安全检查、督查;
3、参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
4、参与房屋与市政工程有关技术方案论证;
5、参与建筑施工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建筑施工事故调查;
7、参与各类建筑施工安全培训;
8、参与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考察、调研。
二、专家库专家的入库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恪守工作纪律;
2、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具有扎实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在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检测、科研和安全监督工作;
4、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房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市政桥梁和隧道、起重吊装、钢结构网架建筑幕墙、地基基础与岩土、拆除爆破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5、身体健康,年龄65岁以下。
三、专家库专家的管理使用
1、拟入库专家提交个人材料后由我会组织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统一颁发聘书。
2、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建筑安全行业协会根据工作需要或专家工作情况进行增减或轮换。
四、申报程序
1、个人对照上述专家库入库条件,自愿申报1个专业;
2、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3、由市建筑安全行业协会组织资格审查。
五 、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肇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家推荐表》(见附表)1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业绩材料(个人获奖证书、聘书或受聘文件、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等)。
以上申请材料用A4纸复印,由所在工作单位核对原件,加注意见后3月20日前报肇庆市建筑安全行业协会。
联系人:黎立雄
电话:0758-2762792,传真:0758-2321752
电子邮箱:857006662@qq.com
邮编:526020
地址:肇庆市工农北路39号建委培训中心四楼
附表:肇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家推荐表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