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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
作者 : admin 发布日期 : 2020-01-16
粤建安函[2007]28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推行,得到了国务院、建设部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得到了全国同行的重点关注,赢得了社会的普遍好评。从试点情况来看,“平安卡”管理制度在我省推广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加快“平安卡”在全省建筑行业更广泛、更深入的推广,特提出下列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的加快推行,将有利于强化建筑工人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规范施工作业行为,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另外,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以及减少建筑业劳资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总之,建筑工人“平安卡”的推行有利于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平安广东建设,利国利民。 
 
  二、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急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加快推进速度。为此,我厅提出下列推进时间要求: 
 
  1、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湛江等7个试点市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8月10日前将下一阶段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上报我厅安全管理处; 
 
  2、7个试点城市以及佛山、韶关市在8月10日前,要全面启动“平安卡”管理制度;9月底前,城区的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实行“平安卡”管理;今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包括县、镇)所有在建工程实行“平安卡”管理; 
 
  3、其余各市要按照我厅关于“平安卡”管理制度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平安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分管建管工作的局领导负责,有建管、施工安监站等相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平安卡”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于8月10日前上报我厅安全管理处;
 
  4、9月底前,其他非试点城市要开始启动“平安卡”制度,年底前在城区的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实行“平安卡”管理,明年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包括县、镇)所有在建工程实行“平安卡”管理。
 
  三、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强化。对建筑工人开展的培训考核,提倡采取方便企业、注重实效、与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紧密结合的方式方法进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作为一项创新管理的新模式,作为一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长效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狠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逐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营造良好氛围,促进这项工作制度不断深入开展。
 
  四、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为实现全省联网统一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采用建设厅组织开发的“平安卡”信息系统。今后全省“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116号省煤炭大楼十楼;咨询服务电话:020-83352307);“平安卡”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单位是广东腾辉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8008303693)。各市如在“平安卡”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