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5-29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粤建质函〔2014〕98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建办人函〔2014〕249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的主力军,为城乡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前,不少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较为粗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能切实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新进场、新上岗的一线作业人员。不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表明,事故受害者没有接受过基本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缺乏警觉性,不了解安全操作规程而违章冒险作业,因此,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一项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法律赋予的责任。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筑农民工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活动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具体实施,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培训;对尚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程项目,在保证培训实效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筑农民工安全培训,可组织农民工就近到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送培训到工地,也可借助大型施工企业创建的农民工业余学校为其工地提供培训。
三、加强对安全培训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制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对施工企业和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发现未组织开展培训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于今年6月底前,将“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推动情况、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内容)作为“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的一项内容,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27日